2026年4月26日晚间,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紧急公告,披露其重要子公司——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炼化”)被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列入特别指定国民(SDN)清单。
截至4月24日收盘,恒力石化最新股价报23.44元/股,最新总市值超1600亿元。
制裁的法律依据:一项行政命令与一份被终止的许可证
根据恒力石化公告,OFAC于当地时间2026年4月24日发布通知,援引2020年1月10日第13902号行政命令(E.O.13902),终止涉及恒力炼化的通行许可证V授权。
第13902号行政命令由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于2020年1月签署,名为《对伊朗其他领域施加制裁》,授权美国政府对涉及伊朗建筑、采矿、制造和纺织等行业的个人和实体实施经济制裁。此后,该行政令被广泛用于打击伊朗石油和石化产品的国际贸易链。据美国国务院2025年12月声明,美方正依据第13902号行政令持续对伊朗“影子船队”实施打击。
OFAC此次动作的核心要点包括:允许在2026年5月24日前完成涉及恒力炼化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实体的业务清算必要交易;清算期间的付款须转入位于美国的被冻结账户;除此类清算交易外,其他任何根据第13902号行政令被禁止的交易均不获授权。
恒力石化全面否认指控:核心事实梳理
面对美方制裁,恒力石化在公告中作出明确否认与系统澄清。
恒力石化在公告中声明:“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合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循公司经营业务所在地区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公司从未与伊朗发生任何贸易往来,原油供应商均承诺并保证所供原油原产地不属于美国制裁范围”。
同时,公司披露,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各生产装置保持高负荷稳定运行,原油加工、化工品生产与销售均有序进行。公司现有原油储备充足,满足未来3个月以上所需原油加工量,且原油采购业务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此次涉伊制裁仅限于恒力炼化及其下属公司,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上市公司未在美国设立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未在美国开展业务,在美国也不存在任何资产。
事件发生后,公司已立即启动专项合规应对机制,已聘请国际专业的制裁合规法律服务团队,系统评估应对路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全力争取早日解除相关限制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恒力石化明确表示将继续通过人民币结算原油采购渠道,采用战略储备与市场化采购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原油采购业务结算的多元化和安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