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创新监管办法促进化妆品跨境贸易

来源:科技日报2026年05月15日 09:09作者:李禾

“扩大进口化妆品免予检验样品适用范围,赋能检测、研发等新业态创新发展,助力我国从‘制妆大国’迈向‘制妆强国’。”在海关总署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劲松表示,新修订的《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着力构建科学精准、便捷高效的海关进出口化妆品监管体系,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当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一大化妆品消费市场,贸易业态更趋多元。2025年,全国进出口化妆品总值1716.1亿元,同比增长2.74%。

李劲松说,为更好适应新业态高质量发展需要,优化安全监管工作,新修订的《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办法》要求加强全链条协同监管,深化与国内药监等部门协同联动,特别是坚持数智赋能,依托智慧海关建设成果,深化部门间数据共享互通,自动比对验核进口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等电子数据,让企业少跑腿、监管更精准;创新市场采购贸易监管模式,为中小微企业出海拓市场量身定制“轻量化”高效便捷通关服务等。

据介绍,我国通过智慧海关建设,不断创新出口化妆品检验监管模式。例如试点开展出口化妆品远程属地查检模式,企业通过视频远程实时连线即可完成查检,等待时间从平均2—3天缩短至半天;在浙江义乌等地试点开展市场采购出口化妆品采购地申报检验改革,打破传统生产地检验的限制,实现美妆产品出口“一站式”申报、一体化通关。据测算,每票可为企业缩短通关时长3—5个工作日,节省成本约5000元。

为服务产业发展和提升消费体验,海关总署基于新《办法》,与国家药监局共同商定在上海市开展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自5月11日起正式实施。

上海海关副关长骆江洪说,此次试点对消费者是“放心”“方便”,对企业是“节能”“增效”。具体来说,“放心”是指消费者只需扫化妆品包装上的二维码,就能看到官方备案、完整真实的产品信息,更能有效辨别真伪;“方便”是指不必翻找包装上的纸质标签,手机一扫,信息全有,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节能”是指企业使用电子标签可节省包装印刷、人工贴标等成本,降本减负、绿色低碳;“增效”是指标签信息可实现线上动态更新,加速新品上市节奏,又便于实现产品追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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