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闽监能罚字〔2026〕20号)。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屏南上培水电分公司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九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对其作出10万元罚款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闽东电力”,股票代码000993)成立于1998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45795.1455万元。其官网显示,闽东电力是宁德市唯一一家电力行业上市公司,公司下属22个水电站分布在福建省宁德市除古田县外的县(市、区),并主要向宁德市局或下属各供电公司趸售上网电量。公司下属4个控股风力发电场,其中3个在宁德市,主要向福建省电力公司趸售上网电量;1个在吉林省,主要向吉林省电力公司趸售上网电量。公司下属14个光伏电站在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福鼎市、古田县、霞浦县、柘荣县、周宁县、寿宁县,所发电量主要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开发模式,余电向各县市供电公司趸售上网电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