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星源),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丁芃,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兼总经理郑列列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经查,2016年至2017年期间,世纪星源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相关主体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世纪星源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也未在2016年至2022年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相关情况。
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有关规定。丁芃和郑列列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丁芃、郑列列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敦促世纪星源高度重视,对上述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和切实整改。公司应采取积极措施清收被占用的资金,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筹措偿还占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