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总院副院长张益国、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何肇、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吕文斌解读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6年07月24日 09:44

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水电总院副院长张益国、电规总院副院长何肇、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吕文斌、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研究中心主任赵勇强对规划作出解读。内容如下:

可再生能源“扩量提质”的顶层设计与实施路径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张益国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系统部署了“十五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重大工程、重点任务等,明确要以扩量提质、可靠替代为主线,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现结合《规划》内容,就“扩量提质”的顶层设计与实施路径,谈谈有关认识和理解。

一、把握时代方位,理解“十五五”扩量提质的战略考量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下,“十四五”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和力度前所未有,构建了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建成了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十五五”时期,碳达峰目标要如期实现,新型能源体系要初步建成,能源强国建设拉开帷幕,可再生能源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主要支撑作用将更加凸显。在这一背景下,《规划》锚定经济社会和能源转型整体长期目标,直面新阶段新矛盾新问题,深刻把握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内在深层次逻辑,将“扩量提质、可靠替代”作为主线,系统谋划“十五五”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扩量”是能源保供与低碳转型的刚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向好,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能源电力消费需求将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同时,随着碳排放双控制度全面实施,统筹能源安全保障和绿色低碳转型任务艰巨,需持续扩大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推动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总量实现突破,夯实能源自主供应与低碳转型的底座。《规划》设置的四类发展目标中,总量目标、发电目标、非电利用目标主要指向“扩量”。到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达到28亿千瓦以上、装机占比超过50%,年发电量4万亿千瓦时以上、发电量占比达到30%;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总规模较2025年增加1.5倍、折合约1.5亿吨标准煤,划定“量”的底线。

“提质”是持续扩量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方面,要素供给趋紧、消纳压力攀升、市场收益下滑等制约可再生能源规模持续扩大;另一方面,逐步成为电力装机主体的风电光伏发电也亟待解决自身“立而不稳、大而不强”的问题。《规划》首次设置可再生能源可靠替代目标,提出风电光伏发电平均置信出力、保供时段电量占比、新增可靠顶峰发电能力等具体指标,配套提升风光电站系统友好性、推进抽水蓄能电站等储能设施建设、提升负荷对新能源的适配性等任务,对“提质”形成系统支撑。《规划》任务部署坚持集成融合、多元协同、高效有序,通过技术创新驱动、多元融合支撑、市场机制保障等,增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内生动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发展自主性,形成质效提升的强大合力。

扩量与提质相辅相成、辩证统一。没有量的增长,质的提升缺乏基础;没有质的提升,量的增长难以为继。扩量提质的本质,是在保持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势头的同时,推动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二、坚持扩量优先,形成多层次、多品类的供给增量体系

《规划》对“扩量”作出了系统部署,分类施策明确各类可再生能源增量路径,形成大基地规模化开发主导、分布式开发利用协同、非电利用多元拓展的增“量”支撑体系。

集中式、大基地担当扩量主力。压茬推进已复函“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系统谋划“十五五”及中长期“沙戈荒”新能源基地规划建设,协同生态治理推进光伏治沙工程建设,加快建设新疆、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弯”、冀北、松辽等“三北”陆上新能源基地,形成若干个亿千瓦级绿色能源供给极。加快近海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大力推进渤海、黄海、东海、南海海域深远海海上风电基地布局建设,突破近海资源天花板,打造东部沿海绿色电力增长极。加快规划建设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稳步推进重大水电工程,探索以抽水蓄能为主要调节资源的100%绿电外送基地,打造绿色低碳、稳定可靠的可再生能源外送基地集群。

分布式、集成融合激活本地增量。在中东南部人口密集、负荷集中、土地资源趋紧区域,强化空间集约复合利用,持续推动分布式新能源与工商业集成、与交通场址和用能多场景融合、与建构筑物结合、与农村农业融合发展,需求导向推动生物质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积极拓展各类可再生能源在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零碳工厂、零碳园区等新模式新业态中的应用,推进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村镇微能网试点建设,以经济社会绿色能源消费需求牵引就地就近新能源供给增长。

多品种、多方式拓展非电利用规模。我国终端电气化率30%左右,已超越美欧主要发达经济体,占比更高的仍是燃料、原料、用热等非电消费形式,但目前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仅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1%左右。《规划》基于燃料、原料、用热等用能清洁低碳替代需求,兼顾提升风电光伏发电消纳能力需要,旗帜鲜明地推动风光制氢规模化发展,积极推进风电供暖供热,配套加快构建绿色氢氨醇储运体系,推动工业、建筑等主要生产生活用热技术进步和工艺改造,因地制宜持续推动生物质能、地热能等非电利用规模化、多元化发展,探索多品种互补开发、多场景综合利用,多途径推动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方式和利用规模实现新突破。

三、聚焦提质升级,全链条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提质”是“十五五”的鲜明特色。《规划》围绕基础要素、电站主体、系统适配、产业发展四大维度部署提质举措,把高质量发展要求贯穿布局规划全过程。

提升基础要素供给水平。总结风电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经验,推广开展全国资源普查,推进高质量风光资源观测网和风电光伏可开发资源数据库建设;提升长周期水能、风能、太阳能资源预测能力,提高新能源在复杂气象、地形条件下不同时间尺度的功率预测水平;优化用地用海标准,推广光伏复合用地、风电立体复合开发模式,破解土地资源约束;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增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多元化金融支持。

提升新能源电站主体性能。一方面,大幅提升新建集中式风光电站置信出力水平,存量风光电站分批实施系统友好性能改造,主动提升风光电站本体涉网性能和可靠顶峰发电能力。另一方面,充分挖掘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各类新能源发电的互补潜力,鼓励风电光伏一体化开发,推动光热发电与风电光伏协同建设运营,推动生物质发电与风电光伏一体化发展,提升多品类新能源综合体性能。

提升系统配套基础设施水平。科学有序推进战略性调节水电建设,实施存量水电机组扩机、灵活性改造,充分挖掘水电调节潜力,积极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规模化布局光热发电,扩大可再生能源支撑调节资源规模;推动新能源与电网协同规划建设,推进配电网、智能微电网与主干电网一体发展,加强各类调节资源规划建设和科学调用,以基础设施提质匹配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布局。

推动产业链质效升级。聚焦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技术水平,加强关键领域、前沿技术攻关;依托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加大高效光伏电池、大容量海上风机、长时储能等先进技术装备应用,促进技术持续升级迭代;有序推动老旧电站改造升级,增强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技术水平,支持新能源运营商充分研究、参与并适应市场;着力破解产业链上下游阶段性供需失衡矛盾,促进新能源发电及相关产业有序竞争和良性健康发展,提升全产业链市场效率和经营效益。

四、强化机制保障,推动扩量提质落地见效

扩量提质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有健全的市场机制和政策体系作支撑,也要靠高效的组织实施来推进,以制度合力保障扩量提质目标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完善顶层政策框架,增强扩量提质的制度信心。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实施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

健全市场机制,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保障价格形成机制、有关市场规则等充分考虑新能源发展特性和需求;完善绿证绿电交易机制,持续培育扩大绿证市场,加强绿证价格监测,进一步推动绿证国际互认。

加强组织实施,确保规划任务落地生根。强化规划衔接,健全规划发展会商与协调机制,保障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实施。强化部门协同,明确责任分工与考核机制。完善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及电力市场运行情况监测,坚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堵点卡点问题。

坚持电与非电并举,以新能源扩量提质

为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坚强可靠支撑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党委常委、副院长 何肇

“十四五”以来,我国新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超过煤电装机和全社会最大用电负荷,风光发电量占比年均提升2.5个百分点,发展速度和力度前所未有。“十五五”时期是碳达峰目标实现的关键窗口,也是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攻坚期,新能源发展迎来新机遇、迈上新征程。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扩量提质、可靠替代”战略主线,明确电与非电协同并举的发展路径,为新时期新能源更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蓝图。

一、明确以电为核心、非电为突破

电力是能源生产和消费的核心枢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从2020年27%提升至2025年30%,预计2030年达到35%。随着经济社会用电需求持续快速增长,扩大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清洁电力供应,推动新增用电量主要由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是协同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绿色低碳转型的基础路径。同时,终端能源消费中相当部分以燃料、原料、热力等形态存在,且主要依赖化石能源,部分工业过程、交通运输和高温用热场景短期内难以完全依靠电气化实现脱碳,迫切需要新能源向终端所需各类能源形态转化和替代。

《规划》作出电与非电“双线并进”的路径安排。以电为核心,持续扩大新能源电力供给,夯实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基本面,并为以绿电为基础进一步转化形成绿色燃料、绿色原料和清洁热力提供更坚实的技术经济支撑。《规划》提出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达到28亿千瓦以上、年发电量达到4万亿千瓦时以上。以非电为突破,进一步向燃料替代、原料替代、热力替代等领域延伸,为新能源更大规模发展开辟第二增长曲线,也为重点行业深度脱碳探索经济可行路径。《规划》提出2030年新能源非电利用总规模达到1.5亿吨标准煤左右,较2025年增长150%。

二、统筹推进新能源“西电东送”“西电西用”

我国新能源资源与负荷中心存在天然的空间错位,统筹“西电东送”“西电西用”,促进新能源跨区域配置和就地就近利用协同发力,既是保障东中部地区绿电需求、破解资源负荷空间错配的需要,也是将西部北部地区新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发展优势的要求。

《规划》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陆上与海上并重,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优化新能源开发利用总体格局。

一方面,依托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开发建设,进一步发挥跨省跨区输电通道作用,扩大新能源“西电东送”规模。“三北”地区是我国新能源基地化开发和规模化外送的主阵地,《规划》对“十五五”时期加快“三北”六大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作出系统部署,以“沙戈荒”为重点,布局新能源外送基地并压茬推进建设,试点100%绿电外送。

另一方面,促进资源富集地区新能源与当地产业和负荷协同布局,在扩大新能源电力就地消纳的同时,丰富新能源跨区配置的能源载体和产品服务。《规划》结合传统产业转移、数据基础设施和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三北”地区自用新能源基地建设,协同布局绿色氢氨醇生产基地并加快构建储运体系,让资源富集区新能源以绿色算力、绿色燃料、绿色原料、绿色材料等多元形态输出。

三、加快提升新能源电力安全可靠替代能力

伴随新能源装机规模快速跃升、电量替代效益持续扩大,电力系统高峰保供、调节消纳、经济运行等多重压力也不可忽视。预计“十五五”期间,我国最大用电负荷年均新增约1亿千瓦,新能源尚未形成对传统电源的有效电力替代,系统在配置更多常规电源装机的同时又要为新能源尽可能让渡电量空间,平衡难度和综合供电成本进一步增加。

在此背景下,迫切需要新能源增强在系统需要时段的可靠出力、主动支撑和协同调节,提升电力安全可靠替代能力,更好服务电力安全保供和系统经济高效运行,支撑实现更大规模发展。《规划》首次聚焦提升新能源对传统化石电源的安全可靠替代能力,设置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发展目标方面,《规划》设置3项可靠替代预期性指标,其中2项围绕风电光伏,以顶峰供电为关键场景和核心功能,置信出力刻画较高可靠性要求下的顶峰发电能力,迎峰度夏度冬晚高峰电量占比反映保供关键场景下常态化运行贡献。目标既指导新能源增强自身能力,充分发挥配建储能等的支撑调节作用,也引导提升整个电力系统协同效益。

重点任务方面,《规划》强调系统观念,一是加强源储协同,加快建设系统友好型风光电站,重点增强可靠顶峰发电能力,因地制宜提升涉网性能;二是促进多源互补,推动风光同场或就近布局,建设“风光+生物质”“风电光伏+光热”一体化项目,实现新能源支撑调节新能源;三是引导源荷匹配,提升负荷与新能源的适配性,发展与新能源发电特性相匹配的灵活用电负荷。

四、着力拓宽新能源非电消纳利用空间

当前,各类新能源非电利用规模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仅1%左右,与重点行业深度脱碳需求相比还有较大空间,支撑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目标,需要电力和非电清洁替代协同发力。同时,绿色氢氨醇等新能源非电利用以绿色电力为基础转化而来,能够缓解风电光伏并网消纳压力,并有望为新能源的系统级调节和跨季节、跨地域存储提供解决方案。

《规划》设置专章部署新能源非电利用任务举措。除地热能、生物质能等传统非电利用品种和方式外,“十五五”增量重点在于依托风电光伏大规模、高比例发展,推动绿电向燃料、原料、热力等多元能源形态转化。

绿色氢氨醇是重要突破口。《规划》提出科学布局绿色氢氨醇项目,特别是结合“沙戈荒”等大型新能源基地布局,建设东北、黄河“几字弯”、华北北部、天山北麓等绿色氢氨醇综合产业基地,支撑实现203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200万吨目标。

风光供热供暖也是重要方向。《规划》提出,针对钢铁、水泥、化工、纺织、医药、造纸、食品加工等工业领域用热需求,合理配置聚光集热、储热储电系统,实现高比例风光供热;针对城乡供暖需求,因地制宜应用“风光+蓄热电锅炉”、分布式新能源耦合电热泵等供暖(制冷)技术,拓展清洁供暖途径。

五、以集成融合创新引领多元发展和替代

随着新能源发展进入扩量提质、可靠替代新阶段,单一技术、单一品种、单点突破已经难以适应发展需要,需要向电与非电协同、生产与消费耦合、能源与产业融合升级。《规划》以集成融合引领新能源发展方式创新,培育绿电应用新场景新业态,推动非电利用多元化规模化发展,提升新能源替代效率和发展质量。

绿电应用方面,《规划》提出加强新能源发电与数据中心、新能源装备制造等产业协同规划布局,推动新能源汽车“绿车充绿电”,实现高比例“以绿制绿”“以新促新”。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新业态发展,稳步提高重点行业绿电消费比例。

非电拓展方面,《规划》结合零碳园区、零碳工厂等建设,推动工业领域绿色燃料和原料替代,向绿氢冶金、绿色合成氨、绿色甲醇、绿色航煤等方向延伸新能源产业链价值链。扩大生物天然气、绿色液体燃料等在交通领域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地热能在建筑供暖制冷中应用。

总体看,《规划》对“十五五”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指明清晰路线、作出系统部署,准确把握了新能源进一步转向主体电源和主体能源必须统筹的一系列关键问题。随着《规划》各项任务落地实施,新能源将在把握能源安全主动、推动能源低碳转型中发挥更加关键的作用,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建设能源强国提供坚实支撑。

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为能源强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所长 吕文斌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研究中心主任 赵勇强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系统谋划了“十五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蓝图,推动可再生能源进入扩量提质、可靠替代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对于加快能源强国建设、支撑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以能源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根本遵循:以能源安全新战略引领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我国可再生能源实现跃升发展。2024年2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们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推进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源强国。”

在新的形势下,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承载着前所未有的历史使命,已成为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关键钥匙、重塑能源体系的最大动力、建设能源强国和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根本保障。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将能源安全新战略作为贯穿全文的根本指导方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创新集成融合方式,全方位引领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催生新质生产力,让新产业新赛道加快成长为新的增长点。

二、战略定位:可再生能源在建设能源强国、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多重使命

从能源大国到能源强国,一字之差,本质是从追求“量的优势”转向形成“系统能力”的一场能源大变革。可再生能源正是这场变革的核心驱动力。我国已形成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十五五”期间将全方位进入世界最前列,在越来越多领域进入全球没有先例的“无人区”。这既是新的重大挑战,也是重大机遇。《规划》以扩量提质、可靠替代为主线,以电为核心、非电为突破,坚持集成融合、多元协同、高效有序,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将为建设能源强国、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绿色发展动能。

(一)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撑现代化建设的“稳定器”

我国能源需求总量大且仍保持增长态势。化石能源进口在极端情况下存在安全风险,而丰富的风、光等新能源是立足国内的长期可靠选择。“十四五”以来,新能源新增装机占全部新增电力装机的比重超过80%,推动“十四五”时期我国能源消费增量的45%已由非化石能源保障。

大规模发展新能源,已经证明能够成为破解能源对外依存度高、构建自主可控能源供应体系的根本路径。《规划》推动可再生能源的更大规模、更多方式、更高质量发展,将持续提升我国能源供给韧性、稳定全社会用能用电成本,确保能源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

(二)培育新增长引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助推器”

新质生产力已经在实践中形成并展示出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二十届四中全会要求,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推动氢能等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无论新型能源基础设施、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等新型基础设施,还是传统基础设施更新,都对新能源提出了更多需求。

新能源资源分布广泛、应用场景十分丰富、产业链条长、带动效应强,可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强劲动能。《规划》全面谋划了各类应用场景和方式,从大型风光基地、远距离输电通道到分布式光伏、智能微电网,从装备制造、工程建设到运营服务、绿电交易,从新型储能到氢能、绿色燃料,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赋能千行百业,正在塑造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新支柱。

(三)实现碳达峰目标、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风向标”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绿色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底色,要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动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可再生能源是减排降碳的主力军,“十五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速度和效益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能否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规划》锚定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落实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强化2035年36亿千瓦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总容量目标对“十五五”时期的引领作用,加快可再生能源电力和非电应用,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为实现碳达峰提供有力支撑。我国在新能源技术、装备、工程建设方面形成的全球领先优势,可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提供可负担的绿色能源产品和服务,也为全球提供中国方案和经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三、目标体系:新使命新形势下可再生能源扩量提质、可靠替代的战略蓝图

“十五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将承担更大历史使命。《规划》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和新型能源体系“十五五”规划要求,进一步提出了一套层次分明、导向清晰的目标体系。

发展目标的支撑引领能力更强。通过全方位大规模开发利用,203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8亿吨标煤以上,为全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提供有力支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超过28亿千瓦,装机占比和发电量占比分别达到50%和30%,引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导向更加突出。全面均衡、集成融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释放能源经济社会环境多重价值。“十五五”期间分布式新能源新增装机3亿千瓦以上,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制氢、可再生能源离网制氢等模式,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启动100%绿电外送基地试点,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总规模较2025年增长1.5倍。届时可年减排二氧化碳约46亿吨、节约用水约72亿立方米。

可靠替代和顶峰发电能力目标首次明确。《规划》提出,2030年全国风电光伏(含源侧配建储能)平均置信出力达到8%(风电11%左右,光伏6%左右),迎峰度夏度冬晚高峰风电光伏(含源侧配建储能)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提高约10个百分点。“十五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新增可靠顶峰发电能力3亿千瓦以上。这一组指标首次从系统可靠性的角度对可再生能源提出量化要求,标志着可再生能源发展从单纯追求装机规模转向兼顾系统支撑能力的高质量发展。

四、重点任务:以系统思维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规划》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针对新形势新挑战,按照“生产—消纳—拓展—消费—创新—保障”的内在逻辑,构成了一个系统完备的解决方案。

(一)从“做大”到“做强”:供给规模与可靠替代能力的协同推进

过去十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线是“做大”——装机规模从几亿千瓦跃升至近24亿千瓦。“十五五”面临的新命题是“做强”——在规模持续扩大的同时,让可再生能源真正“顶得上、靠得住”。

在能源供给方面,《规划》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陆上与海上并进。重点推进“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动海上风电基地规范有序建设,西南地区加快推动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负荷中心地区多场景多元化开发分布式新能源。四大板块形成四种发展模式,形成全方位供给格局。

在容量支撑方面,《规划》首次将“可靠替代能力”纳入目标体系并提出具体举措。统筹新建与存量改造,推动多源互补开发,加强源储协同运行,引导源荷双向匹配,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可靠替代能力。加快建设系统友好型风光电站,重点提升可靠顶峰发电能力。到2030年,新建集中式风光电站置信出力原则上应不低于10%,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超过20%,源侧新型储能规模达到1.4亿千瓦以上。分批推进存量风光电站系统友好性能改造提升。

(二)从“发电”到“用能”:应用场景拓展与消费市场激活的双轮驱动

长期以来,可再生能源发展高度集中于电力领域,这既是优势所在,也是局限所在。《规划》的突破性在于,首次将非电利用提升到与电力供给同等重要的战略高度,将新能源转化为具有高附加值的绿色工业原料和清洁热力,从根本上拓展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空间。

在非电利用方式上,面向消费侧燃料、原料、用热需求,科学布局绿色氢氨醇生产基地,2030年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达到200万吨;推进风光供热供暖、生物质能多元高效利用、地热能供暖(制冷),使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场景从电力系统的“一个战场”全面拓展到更多领域的“全域战场”。

在消费牵引方面,《规划》实施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制度,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监测、评价和考核,培育壮大绿证绿电市场。消费端制度改革的意义在于,打通了绿色价值的市场化实现通道,形成“生产有市场、消费有价值、发展有动力”的良性循环。

(三)从“追赶”到“引领”:技术创新突破与制度供给优化的深层支撑

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已形成全球最大最完整的产业链,但部分关键材料、核心装备领域仍存在风险。与此同时,制约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仍待破解。必须在技术创新和制度供给两个层面同时发力,为可再生能源行稳致远提供深层支撑。

技术创新是产业竞争力的源头活水。《规划》加强重点领域技术攻关和装备研发,前瞻布局未来能源技术,加强大基地100%绿电输送技术攻关与应用,加速钙钛矿叠层电池等产业化进程,鼓励可再生能源与碳捕集利用耦合制绿色甲醇等高价值燃料,持续通过技术优势构筑产业护城河。

制度供给是政策落地的根本保障。《规划》坚持破立并举,推动健全可再生能源发展法律法规,完善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机制,强化可再生能源发展要素保障。以法治固根本、以市场增活力、以机制破藩篱、以要素强保障,四者协同发力,共同构筑坚实的制度底座。

结语:为能源强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将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历史性跨越。经过未来五年接续奋斗,可再生能源将从“生力军”全面迈向“主力军”,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和能源强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这场能源领域的深刻变革,不仅将改变中国的能源版图,更将为全球能源转型提供中国智慧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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