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披露的罚单显示,重庆富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富城资产”)因变相出借、出租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件,被责令停业整顿。

值得注意的是,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下称《条例》)明确规定,地方金融组织不得出借、出租或者变相出借、出租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件。《条例》所称的地方金融组织,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
根据《条例》,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有关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件。
由此可见,按照《条例》规定,富城资产被责令停业整顿,或意味着其相关违法行为已进入“逾期不改正”对应的处罚阶段。
据富城资产官网简介显示,该公司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原银监会备案的重庆市第二家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AMC),也是一家民企主导的地方AMC。麦启投资(上海)与重庆佳利科技并列第一大股东,各持股35%;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持股20%;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投资集团持股10%。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参与市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业务;非批量收购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收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非金融企业不良 资产;受托经营金融企业、非金融企业资产,并进行管理和处置;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等。
根据天眼查信息,近几年,富城资产陆续已十余次被列为被执行人,额度从数万到上亿元不等,多次收到限制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