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深圳市盛迪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等五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6675.98元,并处罚款737万元。
1.违反商户管理规定;
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3.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4.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5.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曾某洪(时任深圳市盛迪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3.5万元。
天眼查显示,深圳市盛迪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广东盛迪嘉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3年,广东盛迪嘉集团成员,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股权穿透关系显示,深圳市盛迪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由广东盛迪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91%。
公司官网显示,广东盛迪嘉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2.6亿元,其前身为深圳市盛迪嘉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有:计算机及网络 设备销售、计算软件产品开发及应用、商业、经济信息咨询。盛迪嘉集团主要投资的实体涉及:房地产开发、对外投资、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网络科技五大产业。其中,电子商务业务的主体公司广东盛迪嘉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1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获得央行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业务许可证》(编号Z2026944000013),可进行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