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贤不避亲”还是“掩耳盗铃”?锦盛新材董事长指派侄子承包1.2亿工程,罚款550万难掩业绩连亏

2025年10月22日晚,锦盛新材一纸公告揭开了被立案调查近四个月的谜底。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这家创业板公司因隐瞒一项高达1.2亿元的关联交易,面临550万元的集体罚单。

而这场风波的源头,直指公司董事长阮荣涛指定其侄子阮钟炎承包公司重大工程项目却未如实披露的违规操作。

隐秘的关联交易

这场关联交易的布局始于三年前。2021年12月6日,锦盛新材与浙江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年产60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厂房建设交由后者承包。

表面上,这是一笔正常的商业合作。但就在同一天,浙江宏祥与阮钟炎签订了《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经营协议》,将这项工程转由阮钟炎实际承包。

调查结果显示,浙江宏祥仅按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而阮钟炎则控制项目章、自主雇员建设、自主采购与付款、自主与锦盛新材对接请款、自负盈亏。这实质上构成了阮钟炎与锦盛新材的直接业务往来。

更关键的是,阮钟炎的另一个身份是锦盛新材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阮荣涛的侄子。浙江证监局认定,阮荣涛正是因为这层叔侄关系,才指定将项目交由阮钟炎实际承包。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阮钟炎系锦盛新材关联自然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2年,该关联交易发生额达1.2亿元,占公司当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8.6%,远超信息披露标准。然而,锦盛新材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这一情况。

监管的认定与处罚

浙江证监局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明确指出,锦盛新材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监管对相关责任人的认定颇为严厉:时任董事长阮荣涛,组织、决策案涉关联交易;时任总经理、董事阮棋江,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知悉案涉关联交易;时任监事会主席夏书良,具体负责该项目,参与了案涉关联交易。

上述三人均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此外,时任副总经理、董事阮岑泓因对案涉关联交易未尽到注意义务,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负责人员”。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锦盛新材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阮荣涛给予警告,并处150万元罚款;对阮棋江、夏书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对阮岑泓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以上拟罚款金额合计550万元。

迟来的“追认”与项目疑云

值得注意的是,在监管介入前,锦盛新材曾试图补救。

2025年4月29日,即收到证监会立案通知书两个月前,锦盛新材突然发布公告追认了这笔关联交易。公司承认2022年至2024年与阮钟炎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2亿元、3000万元和282.59万元,合计达1.53亿元。

公司在追认公告中强调,交易系为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当时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且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更值得关注的是,“年产60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本身存在诸多疑点。该项目由公司IPO募投项目“年增产15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技改项目”变更而来。2021年8月,锦盛新材上市仅一年后,就宣布变更募投项目,将原项目尚未使用的7847.32万元募集资金改为投入新项目。

令人担忧的是,这一投资总额约3亿元的项目,在2024年4月转入固定资产后,至今未能投入使用。2025年半年报显示,该项目形成的1.46亿元固定资产被列为“暂时闲置”,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已由2025年9月1日延期至2026年9月1日。

经营困局与股东减持

除了公司治理问题,锦盛新材的经营状况同样令人堪忧。天眼查资料显示,锦盛新材成立于 1998 年 06 月 11 日,法定代表人阮荣涛。锦盛新材于2020年7月上市,主要从事化妆品塑料包装容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膏霜瓶系列产品和乳液瓶系列产品。锦盛新材IPO募集资金总额为3.50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569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约2.93亿元。

上市当年,公司营收、盈利就全线下滑。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0亿元、同比下滑24.30%,实现归母净利润3448.94万元、同比下滑47.46%,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3051.61万元、同比下滑49.84%。

同花顺数据显示,2022至2024年,锦盛新材归母净利润连续三年亏损,分别达-2250.95万元、-2387.49万元和-2264.75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12.62%、-6.07%和5.14%。

进入2025年,这一趋势未能扭转。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亿元,同比下降9.33%;归母净利润-879.65万元,同比由盈转亏,大幅下滑1663.95%。公司解释净利润下降的原因时,提到了“年产60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折旧及摊销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等因素。换言之,这一未能产生效益的项目,反而加重了公司的财务负担。

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披露前一周,公司第二大股东宁波立溢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官宣了减持计划,拟减持不超过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这已不是宁波立溢首次减持。2024年9月,该股东就曾发布减持计划,并于2024年10月减持79.77万股,套现约1181.39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宁波立溢还曾因违规减持收到监管罚单。2022年5月,其通过大宗交易减持300万股,减持价格8.88元/股,低于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9.16元/股,违反了IPO时作出的承诺。

锦盛新材表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承诺将加强内部治理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投稿与新闻线索: 微信/手机: 15910626987 邮箱: 95866527@qq.com
欢迎关注中国能源官方网站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中国能源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即时新闻
要闻推荐
热点专题
精彩视频
追光者
采煤机的“超大份午餐”一刀煤!
藏在你家的“超级充电宝”
迎冬启序
精彩图集
济青高铁潍东上行联络线两座连续梁合龙
“双十一” 夜间物流忙
2025世界动力电池大会在四川宜宾开幕
浙江首座220千伏新型数字智能变电站投运
“举贤不避亲”还是“掩耳盗铃”?锦盛新材董事长指派侄子承包1.2亿工程,罚款550万难掩业绩连亏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