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礼盒装腰带,从购买到投诉,维权时间已持续半年多。
据消费者赵先生反映,其购买的一条标注“100%真皮”的七匹狼腰带,在尚未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便出现起泡、开裂。随后在与企业售后沟通过程中,围绕产品真伪、材质标识以及售后处理方式,双方多次产生分歧。
赵先生表示,企业方面在不同阶段曾给出“假货”和“以前生产的二皮腰带”等不同说法,相关问题至今仍未得到解决。
法律人士认为,消费者购买礼盒装七匹狼腰带,未拆封使用即出现起泡、开裂,产品标注“100%真皮”却存在明显质量缺陷,经营者先后以“假货”“真货但为二皮”“又认定为假货”反复改口,自相矛盾,结合防伪验证为正品的客观结果,足以认定经营者构成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主张“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


购买后三个月发现开裂
消费者称“未正常使用已出现质量问题”
赵先生于2025年5月在河北石家庄永辉超市一处促销店铺购买了一条礼盒装七匹狼腰带,该产品在购买后一直未正式使用。
至2025年8月,赵先生拆开包装准备使用时发现,腰带表面已经出现起泡、开裂现象。赵先生随后多次拨打品牌售后电话,希望通过厂家渠道进行调换处理。
在持续沟通未果的情况下,赵先生于2025年12月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在随后的沟通中,一名来自广州的企业联系电话与赵先生联系,并向其表示,赵先生所购买的涉事产品“是假货”。
2026年1月,赵先生在涉事腰带吊牌上发现带有防伪标贴。按照标贴提示,赵先生通过相关溯源平台进行了防伪查询。查询结果显示,该商品为正品。
随后,赵先生将相关验证信息以及情况说明发送至市场监管部门邮箱。在收到相关信息后,企业方面再次与赵先生取得联系。
企业方面在沟通中表示,该产品“是真的”,但属于“以前生产的二皮腰带”。企业方面同时提出,可重新邮寄一条“绝对真皮”的腰带作为处理方式,并向赵先生索要收件地址。
不过,赵先生称,在春节假期结束后,其并未收到企业寄出的更换产品。同时,在后续沟通中,企业方面再次表示该产品“是假货”。
材质标识成争议焦点
“100%真皮”与“二皮腰带”说法并存
此次消费纠纷的核心争议集中在产品材质标识、企业解释产品真伪的差异。
涉事腰带表面印有“100%真皮”字样。赵先生认为,这一标识意味着产品应当为完整真皮材质。
但在沟通中,企业方面曾表示该产品属于“以前生产的二皮腰带”,赵先生据此对产品标识与实际材质是否一致提出质疑。
此外,企业在沟通过程中关于产品真伪的不同表述。在不同阶段,企业方面曾分别表示产品为“假货”和“真的产品”。赵先生认为,这些说法的变化增加了维权难度。
赵先生要求企业尽快处理涉事腰带的售后问题,认为该产品在未正常长期使用的情况下即出现起泡、开裂,应当获得相应解决方案。
律师点评: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高乙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本案属于产品质量不达标、经营者虚假陈述、误导消费者的典型消费侵权纠纷。
消费者购买礼盒装七匹狼腰带,未拆封使用即出现起泡、开裂,产品标注“100%真皮”却存在明显质量缺陷,经营者先后以“假货”“真货但为二皮”“又认定为假货”反复改口,自相矛盾,结合防伪验证为正品的客观结果,足以认定经营者构成消费欺诈。
消费者完整保留包装、吊牌、防伪标识及验证记录,已完成初步举证。经营者无法证明质量问题系消费者造成,应承担不利后果。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主张“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