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能源局华中能源监管局于2026年6月3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西藏开投藏东南青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4万元。
处罚事由显示,该公司未及时发现和消除与约巴乡100MW风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人工挖孔桩作业相关的事故隐患,且在4月9日施工过程中导致1人死亡。
对此,华中能源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和《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西藏开投藏东南青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40000元(大写肆万元)。目前处罚执行情况为正常执行。
此次处罚所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作出的行政处罚,4万元的罚款金额已接近该条款规定的5万元上限。
天眼查信息显示,西藏开投藏东南青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成员,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是一家以从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