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4日,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股份”)发布编号2026-044公告,通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的最新监管进展。
公告显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6年7月13日正式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6]8号),针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已完成调查并拟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本次监管调查启动于2026年年初。2026年2月11日,天际股份曾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600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相关立案信息公司已于次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广东证监局调查查明,本次信披违法事项源于公司并购子公司的财务违规操作。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为天际股份并购的子公司,自2023年9月起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23年11月至12月期间,新特化工出于完成业绩承诺等目的,在向客户赣州市三意矿产品有限公司、永昌县科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的过程中,通过自行签收送货单、安排客户填写送货单并提前向客户开具发票的方式提前确认部分收入,直接导致天际股份2023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365.49万元、虚增营业成本680.5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84.95万元,三项虚增数据分别占公司当期对应财务科目的0.62%、0.32%和13.33%,最终造成天际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述违法事实,有天际股份定期报告、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多项证据予以证明。
早在监管立案当日,天际股份便已启动财务数据更正工作,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2023年度、2024年度相关报表完成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于次日对外披露相关更正公告。广东证监局认定,天际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公司多名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公司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中,时任天际股份董事长、总经理吴锡盾负责公司全面管理,对违法行为负主要管理责任;时任副总经理周帅同时兼任新特化工销售总监,直接参与实施收入提前确认事项;时任财务总监杨志轩未对收入确认的异常情况保持应有关注;时任新特化工董事长支建清直接组织实施本次提前确认收入事项,与信披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结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同时考量当事人积极配合查处、已主动完成差错更正等从轻情节,广东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拟作出处罚决定:对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吴锡盾、周帅、支建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杨志轩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听证规则,涉案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若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复核成立,监管部门将予以采纳;若当事人放弃相关权利,监管部门将按照既定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天际股份创立于1996年,2015年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是国内较早布局锂电电解液核心材料的上市公司之一,目前已完成从传统陶瓷小家电向新能源化工企业的业务转型,形成以六氟磷酸锂为核心、磷化工产品与小家电为辅的业务格局。其中六氟磷酸锂为公司绝对支柱业务,现有年产能3.7万吨,产能规模位居行业前三,深度供货宁德时代、比亚迪等头部电池企业;磷化工产品包含次磷酸钠等精细化工品,盈利稳定性较强,作为周期对冲业务;小家电为公司起家业务,目前营收占比已不足6%。同时公司还在布局硫化锂等固态电池电解质材料,储备中长期成长动能。
伴随锂电行业周期回暖,六氟磷酸锂价格触底反弹,天际股份经营业绩自2025年四季度起迎来显著修复。
财报数据显示,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9.63亿元,同比增长4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18.13万元,成功实现扭亏为盈。进入2026年,公司盈利增速进一步加快,2026年一季报显示,公司单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9.90亿元,同比增长91.15%;归母净利润1.97亿元,同比增幅超10倍,销售毛利率回升至41.66%,盈利能力大幅改善。7月13日公司同步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为2.2亿元至2.6亿元,同比继续扭亏为盈,公司表示业绩增长主要得益于六氟磷酸锂供需形势变化,产品盈利能力持续恢复。
针对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天际股份在公告中明确,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判断本次违规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但依据上市规则相关条款,因公司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且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停复牌安排公司已同步发布提示性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一切正常,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天际股份董事会就本次信披违规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全面提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业务监控与财务管理,规范内部治理流程,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