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广安爱众(600979)发布公告,披露全资子公司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西藏联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间,围绕甘肃瑞光新能源股权收购产生的系列诉讼执行程序正式终结,双方此前已达成和解,持续近两年的法律纠纷迎来阶段性收尾。
本次纠纷最早可追溯至2024年11月,西藏联合向兰州中院提起诉讼,主张爱众资本需履行甘肃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义务。
本次纠纷起源于2015年多方合作布局,当年6月各方签订协议将甘肃瑞光定为合作平台,7月公司通过爱众资本设立西藏联合开展投资,同期出资协议约定项目发起股东需在三年内按成本加收益回购项目。西藏联合先后向甘肃瑞光投入股权、债权资金,同时投资白银瑞光、华威燃气项目。后续公司完成白银、华威两个项目收购,但未收购甘肃瑞光,原告认为爱众资本违约,且广安爱众深度参与项目运作属于债务加入,应当连带赔付。
2025年8月,兰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爱众资本不认可判决结论,随即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6年1月,甘肃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6年3月,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兰州中院出具执行文书,冻结、划拨爱众资本对应银行存款,上市公司同步披露账户冻结风险。
历经一审、二审、强制执行多轮流程,案件持续牵动市场关注。
公告显示,2026年4月,广安爱众及全资子公司爱众资本与申请执行人西藏联合协商一致,签订和解协议。近期爱众资本收到兰州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依据双方和解事实,正式裁定终结(2026)甘01执35号案件全部执行流程,裁定文书送达即刻生效,针对爱众资本的强制执行措施随之终止。
针对市场关心的财务冲击,广安爱众表示,本次纠纷已完成和解、执行程序终结,但该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利润产生的具体影响,需要依据和解协议实际执行情况核算,最终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同时澄清,截至公告披露时点,上市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当前法律风险仅集中于本次已和解结案事项。
业绩方面,广安爱众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0.30亿元,同比下降5.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5亿元,同比下降255.0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1亿元,同比下降41.68%。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7.15亿元,同比下降3.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7.11万元,同比增长9.1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99.84万元,同比下降8.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