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一网友反映,6月19日夫妻俩带2岁宝宝在临汾市云丘山景区塔尔坡古村游玩,孩子被吸烟游客烟头烫伤眼角,检查确诊为二度烧伤。
“事发时景区工作人员既未上前制止吸烟游客,也没有第一时间上前救助孩子。”该网友称,向乡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反馈后,工作人员称景区对此事故没有任何责任,而吸烟男子转账600多元后失联。
网友质疑景区存在安检未启用、应急救援不到位、监控缺失等管理问题,目前乡宁县文旅局、云丘山景区、云丘山派出所已介入处理。


男子抽烟时玩手机,意外烫伤2岁男童眼角,致其2度烧伤
6月23日晚,当事人郭女士(化姓)告诉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事发时,有个男子左手夹着烟玩手机,高度正好是孩子眼睛的位置,孩子闭眼直接把眼角给烫到真皮层了。“孩子当场就哭了,从我们站在那到哭不到30秒的时间”。
对方跟郭女士去景区医务室紧急处理后,留了电话就走了。之后郭女士打电话、发信息,对方都不回应。
“他只愿意承担小孩去医院看病的费用,也就是目前的600多块钱,他通过微信转给我们了,然后我们再跟他聊孩子后期的治疗费用以及误工费、孩子的护理费这些,他就一概都不承认。”
回到太原后,6月20日郭女士带孩子去山西省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就诊,检查结果显示,孩子(右眼角)二度烧伤。
郭女士提到,云丘山作为5A级景区,在节假日期间没有启用安检。事故发生的核心人流密集区域没有安装监控,事发后无法调取录像追查肇事游客。“景区随处广播喇叭循环提示禁止携带火种进山、全域禁烟,但入园处没有任何安检设备、无专职安检人员,游客打火机、香烟可随意带入,沿途随处可见游客抽烟。”
文旅局称男子主责,景区同意退还门票费用,警方已介入调解
事发后乡宁县文旅局、云丘山景区工作人员介入,郭女士向记者分享了多段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的通话录音。乡宁县文旅局执法队副队长袁金龙表示:“这是一起由明确责任人的第三方造成的意外事件,你要进行追责的话,是有明确的追责方,就是那位抽烟的游客,不属于是景区意外”。
录音中,袁金龙说:“他抽烟虽然是非主观故意,但是他确实造成了孩子受伤,从法律角度来说,他应该负主要责任……塔尔坡古村属于正常农村区域范围内,是允许抽烟的……如果这个抽烟的人没有给您负担正常的医疗费用,我这边会督促景区把这个医疗费用给您”,并建议郭女士咨询当地公安机关走司法程序。
云丘山景区工作人员称:“景区1563个监控,已经满足景区的需求,另外,山岳型景区它就会有盲区。景区里有明显的火种回收箱,(安检方面)我们是通过验收的,目前能做到的就是提醒游客留下火种。”
云丘山派出所警方已介入调解,“但是警察也说了,只能是协调,当事人不听他们的,他们也没办法”,郭女士说。
此外,郭女士联系了派出所李警官,调取并保存了事发当天上述抽烟男子进入景区检票口的视频,以证明景区未履行安检义务。警方表示此类纠纷属于民事侵权,若双方自愿可组织三方(家属、抽烟男子、景区)在派出所进行调解并签署协议;若任何一方拒绝,警方无法强制传唤或抓捕,最终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郭女士希望警方传达并协商一下赔偿方案:景区方面退还2人门票共计200元;抽烟男子承担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及后期治疗费等,总计1万元。
目前景区方面已于23日退还门票费用,郭女士称,警方22日回复说联系上了该男子,“但是没有协调成功”。
公开资料显示,云丘山位于中国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地处吕梁山与汾渭地堑交汇处,是国家5A级旅游景区,享有“河汾第一名胜”“姑射最秀峰巅”美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