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官方公告,鉴于武汉众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众邦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决定对众邦银行实施接管。

根据公告内容,本次接管期限自2026年7月3日起至2027年7月2日止,为期整整一年。众邦银行接管组由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武汉市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组成。
公告明确了本次接管的核心权责与运营安排。自接管开始之日起,众邦银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停止履行职责,相关职能全部由接管组承担。接管组行使众邦银行的经营管理权。
针对市场及储户普遍关注的业务办理问题,官方明确强调,众邦银行客户业务照常办理,依法保障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
接管期间,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省人民政府监督下,汉口银行将依法依规承接众邦银行相关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