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4756.8万元!将油罐租给无资质企业生产汽油,三家公司被罚

来源:扬子晚报2026年07月07日 11:41作者:万承源

为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违规作业等非法违法行为,近日,江苏省应急管理厅集中曝光7起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典型案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自觉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在一起将油罐出租给无资质企业生产汽油的案例中,三家涉事企业共被罚款4756.8万元,被没收违法生产的剩余汽油1428吨。

2025年7月31日至8月7日期间,依据南京市税务局移交的案件线索,南京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对南京沙达旺储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在2025年6月至8月将公司V1210罐和V1209罐分别出租给不具备汽油安全生产许可资质的浙江萧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南京海鼎能源有限公司用于生产汽油,获取违法所得共计28.9万元。

南京沙达旺储运有限公司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2026年5月22日,南京市应急管理局依据该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8.9万元,并处人民币57.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市场监管部门对南京海鼎能源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生产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汽油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没收违法生产的剩余汽油298吨,并处罚款人民币928万元;对浙江萧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汽油产品和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的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汽油产品违法行为,依法没收违法生产的剩余汽油1130吨,并处罚款人民币3771万元。

在另一起典型案例中,2026年1月16日,南通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线索进行核查时,发现自然人张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销售烟花爆竹22次,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6908元。该个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的规定。通州区应急管理局依据该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依法责令张某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908元,并处人民币4.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投稿与新闻线索: 微信/手机: 15910626987 邮箱: 95866527@qq.com
中国能源网官方微信二维码
欢迎关注中国能源官方网站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中国能源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即时新闻

要闻推荐

热点专题

精彩视频

雷鸟电视被指虚假宣传,消费者曝光“维权被要求签保密协议”
新型电力系统下的机遇与答案
绿色算力筑底强基 智造升级向新而行——中外记者团探访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呼和浩特片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产业高地
国家能源局发布51个“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并组织场景开放试点

精彩图集

核电送出特高压工程开展高空作业
中国成功发射通信技术试验卫星二十六号A星
世界杯成为民众表达不满的契机,墨西哥迎来抗议浪潮
渤海首个千亿方大气田Ⅱ期开发项目主体结构建造完成
罚款4756.8万元!将油罐租给无资质企业生产汽油,三家公司被罚
分享到: